自巩洛舟行入黄河即事寄府县僚友

唐代 韦应物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夹水苍山路向东,东南山豁大河通。

译文:两岸青山夹着洛水,船顺水向东航行,东南方向的山谷开阔,洛水与黄河相通。

注释:豁:大洞,此指两山交界处的深谷。大河:指黄河。

寒树依微远天外,夕阳明灭乱流中。

译文:稀疏的树木远在天边隐约可见,夕阳映照在汹涌的河水中忽暗忽明。

注释:依微:依稀,因距离遥远而模糊不清的样子。乱流:指众多的河流。

孤村几岁临伊岸,一雁初晴下朔风。

译文:想起了几年前出现在伊河边的孤零零村落,眼前是雨霁初晴,一只孤雁在朔风中向南方飞去。

注释:伊岸:伊水畔。

为报洛桥游宦侣,扁舟不系与心同。

译文:我要告诉在洛桥漫游的作官的朋友,我的心思就像不拴系的小船随波逐流。

注释:洛桥:洛阳洛河上之天津桥。游宦侣:在外地作官的朋友。扁舟:小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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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  韦应物于大历八年(773)秋冬之间,曾南下江淮,准备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去谋事。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,一事无成,于大历九年(774)秋天,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,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,写下了这首七律名篇。

参考资料:

1、倪其心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679-680

创作背景

  韦应物于大历八年(773)秋冬之间,曾南下江淮,准备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去谋事。在广陵盘桓了八九个月,一事无成,于大历九年(774)秋天,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,在淮水边上遇见了过去在洛阳耐的同僚李主簿,写下了这首七律名篇。

参考资料:

1、倪其心 等.唐诗鉴赏辞典.上海:上海辞书出版社,1983:679-680

韦应物

韦应物

唐代诗人

韦应物(737~792),中国唐代诗人。汉族,长安(今陕西西安)人。今传有10卷本《韦江州集》、两卷本《韦苏州诗集》、10卷本《韦苏州集》。散文仅存一篇。因出任过苏州刺史,世称“韦苏州”。诗风恬淡高远,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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