寄扬州韩绰判官

唐代 杜牧

原文 译文 拼音版

青山隐隐水迢迢,秋尽江南草未凋。

译文:青山隐隐约约绿水千里迢迢,秋时已尽江南草木还未枯凋。

注释:迢迢:指江水悠长遥远。一作“遥遥”。草未凋:一作“草木凋”。凋:凋谢。

二十四桥明月夜,玉人何处教吹箫?

译文:二十四桥明月映照幽幽清夜,你这美人现在何处教人吹箫?

注释:二十四桥:一说为二十四座桥。玉人:貌美之人。这里是杜牧对韩绰的戏称。一说指扬州歌妓。教:使,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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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 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,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,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(835年)或开成元年(836年)秋。唐文宗大和七年(833年)至大和九年(835年),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,与韩绰是同僚。

  唐代的扬州,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,店肆林立,商贾如云,酒楼舞榭,比比皆是,“每重城向夕,倡楼之上,常有绛纱灯数万,辉罗耀列空中,九里三十步街中,珠翠填咽,邈若仙境”(《太平广记》卷273引《唐阙文》)。“性疏野放荡”的杜牧,在这样的环境中,常出没于青楼倡家,有不少风流韵事,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,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。

参考资料:

1、于海娣 等.唐诗鉴赏大全集.北京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0:376-377

创作背景

 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,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,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(835年)或开成元年(836年)秋。唐文宗大和七年(833年)至大和九年(835年),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,与韩绰是同僚。

  唐代的扬州,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,店肆林立,商贾如云,酒楼舞榭,比比皆是,“每重城向夕,倡楼之上,常有绛纱灯数万,辉罗耀列空中,九里三十步街中,珠翠填咽,邈若仙境”(《太平广记》卷273引《唐阙文》)。“性疏野放荡”的杜牧,在这样的环境中,常出没于青楼倡家,有不少风流韵事,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,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。

参考资料:

1、于海娣 等.唐诗鉴赏大全集.北京:中国华侨出版社,2010:376-377

杜牧

杜牧

唐代诗人

杜牧(公元803-约852年),字牧之,号樊川居士,汉族,京兆万年(今陕西西安)人,唐代诗人。杜牧人称“小杜”,以别于杜甫。与李商隐并称“小李杜”。因晚年居长安南樊川别墅,故后世称“杜樊川”,著有《樊川文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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