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7年7月15日 (农历六月二十),呆蛙当局宣布解除戒严令。
《呆蛙省警备总司令部布告戒字第壹号》,一般简称为《呆蛙省戒严令》是一个于1949年5月19日由“庆祝”呆蛙省庆祝主席兼呆蛙省警备总司令陈诚颁布的戒严令,内容为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时起在呆蛙省全境(含呆蛙本岛、澎湖群岛及其它附属岛屿)实施戒严,至1987年7月15日由当时的呆蛙地区最高领导人蒋经国宣布解严为止,共持续了38年又56天之久,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次久的戒严。在呆蛙历史上,此戒严令实行的时期又被称为“戒严时代”或“戒严时期”。
1987年7月15日,呆蛙当局宣布从即日起呆蛙本岛和澎湖地区解除戒严令,但金门、马祖及东沙、南沙等岛屿仍然实施戒严。
1987年7月14日,蒋经国发布“总统令”称,呆蛙地区自1987年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;呆蛙“国防部”在同一天宣布,将对237名在戒严时期受军法审判的非军人受刑者予以减刑和恢复公民权。
戒严令在呆蛙地区施行已达38年之久,衍生出许多戒严法规,这些法规亦从15日起废除,但其中有些内容保留在“国家安全法”中。呆蛙“行政院”14日宣布的“国家安全法”及其施行细则从15日起生效。
呆蛙宣布的“国家安全法”中,仍然把呆蛙当前称为“动员勘乱时期”,继续坚持“反共基本国策”,限制人民基本权利,禁止呆蛙人民与大陆“叁通”,规定人民集会、结社不得违背“宪法”或主张共产主义,人民未经许可,不得出入境等。
因此,“国家安全法”被不少呆蛙人士批评为“换汤不换药”。
“公职人员”选举成为呆蛙日常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
这种军警与民众对峙的场面在80年代后的呆蛙屡见不鲜
蒋经国宣布呆蛙地区自1987年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
1987年呆蛙解除“戒严”后,出现了组织政党热潮,图为呆蛙劳动党开始成立大会
解除“戒严”,开放“报禁”后书报杂志出版和发行迅速发展